承租人承租车辆的正常维修、保养、年审和保险由租赁公司认真。因承租人延误车辆的保养或年审,由此造成的丧失由承租人负全部责任。
在租赁期内,承租人要按《车辆利用手册》操作及保养。在出车前,必须作老例查抄,如机油、刹车油、冷凝水、轮胎气压和灯光等,若发明问题,须速送租赁公司指定的维修点维修,否则结果自尊。
承租人在租赁期内,有任务妥善保管好,利用好所租用的汽车及其有关的证件,连结车身干净直到送还租赁公司为止。若有遗失应即时关照租赁公司及有关部门。
承租人在租赁期内,不容许有陵犯本公司租赁汽车全部权的举动。对租赁的车辆不得转让、转租、贩卖、抵押及投资等任何陵犯租赁公司全部权举动。
不得将租赁的车辆举行营运、体育、军事、比赛等,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或腐化物品。 不得用租赁车辆举行任何违法乱纪活动。
承租人因策划不善关闭、停产、被兼并或休业时,除租赁公司外,其他债权人元权处理惩罚租赁公司租出的车辆。未经租赁公司书面同意,承租人不得变化所租车辆的车身颜色、形状,不得改装或加装车内布局。